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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個短期社區服刑人員交通義工活動正式開展。 何蔣勇 攝酒駕者上街參與交通志願服務。 何蔣勇 攝酒駕者上街參與交通志願服務。 何蔣勇 攝
  中新網寧波11月4日電 (記者 何蔣勇 見習記者 李佳贇)“在這裡進行交通義工服務,我認識到自己應該肩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而不是負面影響。”在明亮的陽光下,浙江省寧波市江東區一名短期社區服刑人員感嘆道。
  手執旗幟,參與交通志願勸導,這名服刑人員未曾想到,兩個月前因酒駕服刑的自己如今會站在路口協助交警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管理。
  11月4日,由寧波市江東區社區駐法院矯正工作室接受監管的20名短期服刑人員紛紛走進交通事故現場參與事故調解處理,併進到社區宣傳道路交通法規,這也意味著浙江省首個短期社區服刑人員交通義工活動正式開展。
  據瞭解,自危險駕駛罪於2011年5月正式入刑後,寧波市江東區人民法院受理此類案件的數量逐年增多,且酒後被處罰又再犯的人員也呈顯著上升趨勢。“2013年,因酒後或醉酒被處罰後又醉酒駕車的共計有15人,截至今年10月,這一數據達到了37人。”寧波市江東區法院常務副院長黃文波介紹道。
  面對嚴峻的形勢,今年6月23日,寧波市江東區法院與江東區司法局聯合發佈了《短期社區服刑人員工作管理規定》,將短期自由刑外地籍被告人的監管落實到駐法院矯正工作室,這一做法系全省首創。文件發佈後,至目前為止已接收矯正對象22人,有效地解決了外地籍被告人監管接收難的問題。
  目前,社區駐法院矯正工作室已經形成了一整套集中監管、教育、幫扶的矯正工作機制。
  每月,工作室短期社區服刑人員普法時間不少於8小時,嚴管對象每月學習時間不少於10小時。此外,江東區司法局和江東交警大隊還將短期社區服刑人員的活動表現納入考核評分。並根據社區服刑人員的犯案情節、矯正態度、個人特長等因素分類實施各種交通義工活動,做到因材施“矯”。
  寧波市江東區司法局副局長沈軍表示,交通義工活動採取服刑人員直接參与交通管理的方式,有利於服刑人員真正意識到酒後駕車的社會危害性,更好地實現監管。
  “短期社區服刑人員交通義工活動是江東區對於社區服刑人員公益勞動、法制教育制度的一次重要探索,標志著社區服刑人員的公益勞動由原本的粗放型、集中式向菜單式、個性化轉變。”沈軍說。
  江東交警大隊教導員王志平告訴記者,通過此次活動,不僅豐富了社區服刑人員教育形式,而且使每位短期社區服刑人員能在參與過程中得到一定啟示,進一步提升矯正教育工作成效。(完)  (原標題:寧波建立服刑矯正機制 酒駕者上街參與交通志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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